| 黔东南州重申“五条禁令” 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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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州纪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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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重申“五条禁令” 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近日,针对极少数领导干部存在利用公款公车旅游、探亲访友、接送子女、请客送礼等问题,州纪委下发了“黔东南纪通[2008]14号”文件,重申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等“五条禁令”,对全州领导干部的行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这五条禁令是: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严禁用公车为亲属、子女搞特殊化。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不准用公车随意为亲属、子女提供方便。严禁借各种喜庆事宜(小孩满月、升学、参军、乔迁、生日等),操办酒席借机敛财。严禁借公务活动之名,用公款互相走访、相互宴请。严禁收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借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外出考察、出国出境或其他喜庆事宜之机,收送贵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节假日用公款购买贵重物品向上级部门和领导送礼。
文件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检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依纪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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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州纪委 责任编辑:州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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