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安排宣教干部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宣教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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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州纪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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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东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安排宣教干部参加全省纪检监察
宣教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纪委、监察局:
接省纪委办公厅文件通知,省纪委、监察厅与中央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培训中心将于2008年8月12日至8月28日联合举办一期全省纪检监察宣教业务培训班。为配合好本次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安排麻江、岑巩等8个县分管宣教工作的领导或宣教室主任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麻江县、雷山县 、岑巩县、镇远县、锦屏县、剑河县、三穗县、台江县纪委监察局分管宣教工作的领导或宣教室主任。
二、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每人合计费用在4000元作左右,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考察费等。
三、报名方法 请上述县纪委监察局将参训学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单位、职务及行政级别、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于2008年7月28日前填报州纪委宣教室。
注:通知详情见附件。请登陆“黔东南州党风廉政网”下载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举办全省纪检监察宣教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参阅。
中共黔东南州纪委宣教室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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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州纪委 责任编辑:州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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