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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等召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廉政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1
监察部等召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
[ 2008-07-30 ]
    7月29日,监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一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出了安排。会议强调,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要切实做好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在会上讲话。他指出,近一年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联席会议加大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协调力度,对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到实处、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郝明金强调,当前联席会议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制定相关政策,使联席会议制度更加完善。要及时研究解决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要及时收集重特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有关情况,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反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要督促本系统范围内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二是加大打击瞒报、迟报事故行为的力度,依法严惩责任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联合开展对事故瞒报、逃匿等行为的专项督查,对于查实的瞒报事故,要严惩相关责任人,并追究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的责任。三是进一步规范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保证责任追究落实到位。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各方面工作,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分别在会上讲话,联席会议各成员、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于洁秋

文章录入:州纪委    责任编辑: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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